【企骐-企业服务网】提醒您:今天是 北京“企骐”工商代理品牌.享受高端服务! 免费注册
业务电话1:13121835295
业务电话2:15001148150
  查找/预定 服务 两周内 名称 编号

  法务托管 | 车指标 | 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列表页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会怎样?
作者:本站 日期:2018-7-26 9:08:12 09:17:31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内容摘录: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行业新闻
经验分享
 
关于我们 | 隐私保护 | 成功案例 | 投诉建议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法律法规
  企骐 -- 北京企服高端品牌!一路驰骋,伴企同行!我们专注卓越、高效的以工商、财税、写字楼注册地址、社保、公积金、企业法务等一系列企服基础业务为主的服务,结合本地区优势资源,竭力为您打造高端专属服务,旨在助力您的企业成为行业黑马!
 
copyright (C) Permanent All Rights Reserved 鼎唐科技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
客服电话: 010-57293339 (每日9:00-21:00)  咨询热线: 13121835295  15001148150  京ICP备2021003745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602号